直播带货藏“猫腻”,售假治理需多方合力******
◎新华社记者 邵鲁文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日渐兴起。在一些直播间内,低廉的商品价格、主播极具诱惑性的销售话术,让不少消费者怦然心动。
然而,一些直播带货的商品看似物美价廉,背后却可能潜藏制假售假的“猫腻”。各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查处多起通过直播平台售假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服装、配饰是“重灾区”
记者发现,服装、配饰等是直播售假的“重灾区”。此外,酒水类售假也屡见不鲜。山东德州警方近期查处一起通过直播带货销售假茅台酒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而犯罪嫌疑人用于制作假酒的基酒每斤成本只有8.5元。
直播售假已成为网购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少“网红”也曾因售假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2020年,有消费者质疑某主播团队成员在直播间售卖的燕窝是糖水。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人员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在黑猫投诉平台,消费者针对电商直播平台的投诉已达万余条,涉及商品以次充好、虚假营销、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多方面问题。
常用套路有迹可循
多名办案民警表示,围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络主播的一些常用套路有迹可循。
在山东菏泽警方破获的一起通过电商直播销售冒牌服装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采用大量营销手段宣传产品,并用话术诱导消费者。菏泽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方辉杰说,犯罪嫌疑人直播前会在多个社交平台进行新款产品的预热,甚至花钱购买流量引流,直播间几乎每次都有上万人观看。在销售过程中,以“大牌尾单”“工厂原单”等名义,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销售价格比正品便宜很多的假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售假团伙甚至还总结出多种固定套路。例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找到货源不容易的感觉。而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错过就再也没有了”“这个价格就上这一次,一会恢复原价”等说辞。
一些主播在直播平台上长期售假,也凸显出平台自身存在监管盲区。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马恒说,查处的销售假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曾在直播间连续直播卖货多时,仅一个月就销售假酒2000多箱。
中消协在《2022“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提到,在“双11”转型升级、商品与交易逻辑再梳理的渐进过程中,平台与商家的规则边界意识还有待强化。
平台方监管责任需落实
记者注意到,一些平台已经采取措施,对直播售假行为进行治理。2022年9月,抖音电商就曾发布关于“三无商品”的专项治理公告,对销售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无厂址商品的商家进行严厉打击。此外,2022年11月10日,抖音电商还公布“打击售卖劣质羽绒服专项行动”阶段治理成果,封禁违规羽绒服商品33491件,清退相关店铺522个,处罚相关商家596个。
受访专家认为,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也侵害了相关品牌企业的切身利益,同时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亟须严肃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借助直播平台售假现象增多,凸显出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尚存不足。2021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制定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相关监管部门应秉持对假货“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台方的监管职责。
“各互联网平台需要进一步压实自身责任,对于入驻的电商经营者尽到主体资格审核义务,在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同时,这也是促进自身业务增长的方式之一。”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认为,各大平台要做到严格落实监管,引导入驻商家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守法合规经营。
多地公安和消保部门也发出消费提示,呼吁消费者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尤其是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60联合天津智慧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发布《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报告******
2023年1月10日,360天枢智库、天津智慧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中心三方联合发布《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报告,报告站在全球视角的宏观高度纵览、分析和解读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问题,提出人工智能发展面临十大安全挑战,旨在探索既能发挥人工智能技术效益又能控制其安全风险和负面影响的治理之道,是中国学术界和产业界对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的一次思想碰撞与深度探索,对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具有积极指导意义。
在人工智能加速智能化变革的同时,针对人工智能的伦理规范、风险框架、以及治理理念和模式的探索成为各国学术界和政策界的重点工作。360首席安全官、天津智慧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院长杜跃进称,人工智能作为中、美、欧等国家或地区都在积极发展的关键新兴技术,其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挑战也更为复杂多元,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已经将安全治理列为各自人工智能战略的优先事项。
目前,各国普遍关注的人工智能安全问题共十类,包括网络安全问题、企业合规问题、可解释性问题、隐私安全问题、声誉和伦理问题、未来劳动力问题、公平性问题、人身安全问题、社会稳定问题、以及国家安全问题。而以上挑战映射到人工智能的研发和应用过程,又可以划分为人工智能自身安全、衍生安全、以及人工智能赋能安全等核心安全挑战。
报告显示,作为一种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双刃剑”特征明显,不仅自身存在数字安全威胁和隐患,随着人工智能工程化、场景化、平台化落地不断加快,人工智能安全需求已经超越单纯技术范畴。面对日趋复杂的安全挑战,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难以一蹴而就,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才能将人工智能安全风险遏制在可控范围。
报告对各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模式进行了深入剖析,针对上述问题,报告主要发现:美国流派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上采取的手段是在人工智能技术部署、使用与监测的全过程中都进行验证与监管,建立与之配套的规范体系;欧盟流派则更寄希望于运用监管框架与信任体系来对人工智能的安全进行规制,其规制更倾向于人权方向;相较美国与欧盟,中国流派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致力于形成内含研发、管理和应用的全流程安全保障体系,涵盖基础框架研制、基本安全原则、供应链管理实践指南、安全服务能力、应用领域的标准研制等各个方面。
为了避免人类社会发展被技术创新所“反噬”,也就是落入所谓的“科林格里奇困境”,产学研各界以监管和设置可操作性原则为主导,通过治理实践凝聚共识,探索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思路与模式。报告详细介绍了业界通用的各类风险治理思路,首先是基于未来风险预防的影响评估模式,其次是基于自主性原则的元监管模式,然后是基于透明追踪的AI系统预警模式。并由此细分出以用户为考虑重点的参与性设计和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敏捷治理两条路径。
在中国,360等多家人工智能龙头企业以自身实践构建行业安全案例,走出了技术赋能、行业规制、平台监测的多种道路。其中,360承建了科技部牵头成立的“安全大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集中解决各类人工智能发展问题,引领人工智能安全生态建设。
作为报告联合发起方,天津智慧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依托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核心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提供的丰富应用场景,紧紧把握新型城市发展规律和机遇,致力于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打造“智慧城市国家级标杆区”。
随着数字经济成为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人工智能产业将得到更大发展。同时,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也将得到全世界的关注和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报告作为相关领域的权威论著,也将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重要的力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