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网联副秘书长张勇:我国多主体参与的诚信建设格局初步形成******
12月7日,以“守信互信 共践共行 携手推进网络诚信建设”为主题的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在山东曲阜举行。本次大会由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山东省人民政府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山东省网信办主办,济宁市人民政府、央视网承办。
在大会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诚信建设论坛期间,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张勇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诚信是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诚信建设是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的多主体参与的诚信建设格局。
监制:张宁 廖慧
统筹:李政葳
采访:王丽媛 孔繁鑫
拍摄/后期:曾震宇 张悦鑫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