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竣工******
中新网天津1月12日电 (王在御)记者12日从中交一航局获悉,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工程于11日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施工质量及管理得到竣工验收组专家一致认可。
据了解,中交一航局一公司参建的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包括新建15万总吨级LNG码头泊位1个,最大可靠泊26.6万立方米LNG船舶,设计年接卸能力500万吨;新建工作船码头1座,用于停靠3000吨级甲板驳和配备的工作船。项目还配套建设了护岸加固改造、港作船舶导助航设施等。2021年,该项目被交通运输部列为首批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是天津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在建水工项目。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工程于11日完成竣工验收。 中交一航局供图此前,该项目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与2022年12月21日两批次通过交工验收,标志着公司参建的北燃LNG码头工程全部完成。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工程于11日完成竣工验收。 中交一航局供图据悉,该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北京市天然气储气调峰和应急安保供应能力,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和区域能源低碳化转型。(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