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新春走基层)高铁车厢里过“小年”******乘务人员书写四种不同字体的“福”字赠旅客。 卢键 摄乘务人员用兔元素装饰高铁车厢。 卢键 摄旅客和乘务人员一起与兔年主题打卡框合影。 卢键 摄高铁列车内,旅客和兔元素合影。 卢键 摄
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是北方“小年”。当日,北京西开往洛阳龙门的G805次列车上,车厢里张灯结彩,郑州客运段乘务人员为旅客表演文艺节目,邀请旅客剪窗花、做泥塑,为旅客送“福”字、春联、一起欢度“小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