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春之姿奔赴赶考之路******
迈步新征程,青年干部心中要满怀家国之情,行动当凝聚奋斗之力,以拼搏进取的品格、昂扬奋进的豪情逐梦而行,在实干苦拼中扛起事业担子,书写不负时代、不负韶华的崭新时代答卷。
凝聚起能吃苦、肯奋斗的“信仰之力”,以“忠诚之姿”奔赴赶考之路。坚定的信念凝聚着拼搏之力,执着的追求激发着奋进之能。作为青年干部,要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转化为脚踏实地的行动,矢志不渝、从一而终,在逐梦之路上以“信仰之灯”为领航。无论是坚守信仰、视死如归的陈延年还是以胸膛挡枪眼的黄继光,无论是张开双臂捍卫脚下热土的陈红军还是在绝壁上开凿天渠的黄大发,他们秉持至深的家国之情,将个人奋斗与国家的发展建设紧密相连,用行动为我们矗立起精神之丰碑。新的征程上,青年干部要以“信仰灯塔”照亮奋进之路,胸怀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先锋之力,在赶考之路上敢闯敢干、善作善成,以“忠诚答卷”回应时代召唤。
凝聚起不怕难、向前冲的“斗争之力”,以“奋进之姿”奔赴赶考之路。青年干部要有“无惧远征”的决心,要有“虽远必达”的决心,在赶考之路上激扬豪情、凝聚斗志,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坚韧不拔投身热血征程。征途漫漫,惟有奋斗。青年干部要朝着目标努力奋斗,增强斗争的信心和底气,投身时代洪流、奏响奋斗节拍,勇于涉险滩、爬陡坡,以昂扬奋进之姿攻坚克难,在困难面前能够奋起反击,在逆境之中能够勇毅而行,以不懈奋斗赢取远征路上的胜利,在斗争中打开崭新天地,以功在不舍、全力以赴的实干精神积小胜为大胜,为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注入强劲动能。
凝聚起情怀深、行笃定的“初心之力”,以“奉献之姿”奔赴赶考之路。“悠悠万事,民生为大。”青年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沿着初心的“原点”画好为民奋斗的“延长线”,坚守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群众的美好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群众的所思所盼作为心之所系,让“为民答卷”熔铸情怀、充满温度。青年干部要时刻牢记为民使命,多聆听群众的声音,多了解群众的实际需要,将群众的一件件实事办好,坚持躬身向下、脚步向下,多到田间地头、村头村尾了解群众的想法,做到察民情、知民意,找准工作的具体抓手,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李俊成)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