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公里外的网红瑜伽村,和村里的“土酷大神”******
中新网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邢蕊)6月21日,是国际瑜伽日。这种起源于印度的古老运动,在国内颇受都市白领的追捧。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将它和时尚、潮流这些摩登词汇联系在一起。
然而,在距离北京只有200多公里的一座小村里,却隐藏着一群高龄“瑜伽大神”。
院里掰玉米的大娘可以轻松将腿举过头顶,田间挖野菜的大妈能忙中偷闲来个倒立。就连村口晒太阳的大爷,一言不合也能给你劈个叉。
这个神奇的村庄坐落在张家口市张北县以北,它有一个让人过目难忘的名字——玉狗梁。
玉狗梁村,距离北京200多公里。在这里,村民们除了吃饭、睡觉、劳动,练瑜伽如今也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没有窗明几净的教室和门类繁杂的装备,田间地头是他们的秀场,白手套蓝头巾是他们的标配。瑜伽这项舶来品,在这里打破了城市与农村的“次元壁”,让很多人都认识了玉狗梁。
破 圈
在中新网记者给79岁的武启莲打电话时,老人家正在忙着烧火做饭。
玉狗梁地处冀蒙交界的坝上草原,气候寒冷干燥,土豆和莜面是这里的主要物产。如果没有农活,村里人一般每天只吃两顿饭。
武启莲练习瑜伽已经有5年的时间,她不仅是村里的“瑜伽高手”,也是短视频平台上的红人。
武启莲短视频账号截图。2019年,武启莲的孙子偶然将奶奶练习瑜伽的视频上传到网络。视频中,农村的土炕上铺着一块薄薄的瑜伽垫,穿着红袜子的武启莲缓缓下蹲,将双手撑在瑜伽垫上,双腿又绕过双臂,看起来有些瘦弱的胳膊随即将整个身体撑起。
高难度瑜伽动作和银发的农村老人,形成强烈的反差感。这种画面不断刺激着看客的眼球,这条视频最终收获7.6万点赞。而随着武启莲视频账号的活跃,玉狗梁也意外走红。
借着这股“东风”,村里越来越多的人都注册了短视频账号。一些人也开始通过拍视频获利。
武启莲的账号目前有超过16万粉丝,她上线的一款“初、中级有效健身瑜伽课程”售价19元,已经有超过700人付款。
质 疑
玉狗梁的另一位“网红”,是驻村第一书记卢文震。其实在他来到村里之前,玉狗梁和瑜伽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2016年初,卢文震与另外两位同事入驻当时还是国家级贫困村的玉狗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零下二十七八度的天气,路上还残留着未化的积雪。一路颠簸后,他们一行人先来到乡里。当时玉狗梁的村支书骑着一辆电动三轮,头戴一顶有些旧的毡帽,身穿一件几乎包了浆的军大衣,拿着一部直板老人手机,将他们带到了玉狗梁村。
工作组刚到时,玉狗梁村的村支书。受访者供图。直到现在,卢文震都对这一幕记忆犹新。在他过往的生活中,几乎很少见到这样贫穷破败的山村:“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留下的都是体弱多病、上了年纪的老人。村里连个小卖部都没有,到处都是残垣断壁。”
如今,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帮助下,玉狗梁经过村民们的努力,早已不再是那副残破模样。不过对于彼时的卢文震来说,要面对的确实是个棘手的局面。
安顿好之后,如何帮助村民脱贫,成为令工作组头疼的问题。一次偶然的机会,卢文震发现村里老人都爱在炕上盘腿,而这个动作和瑜伽中的“双盘”十分相似。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脑海中出现:“教大家伙练瑜伽,把身体养好了,才能干活挣钱。”
第一书记教大家练瑜伽的事情,很快在村里传开了。“甚是个瑜伽?”是老乡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经过卢文震的解释,大家很快明白:瑜伽就是锻炼身体。
卢文震供图。赵占南 摄质疑声接踵而至。
“你们是来扶贫的,练瑜伽能脱贫?”“城里人喜欢运动,我们每天干农活都很累了,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才锻炼身体。”甚至有人向乡里举报:玉狗梁村在搞“邪教”。
武启莲刚开始也觉得这就是在胡闹:“我们都不赞成卢书记,一把年纪了还练瑜伽,也不怕人笑话。”
为了吸引村民加入,卢文震自费买了一批白手套和瑜伽垫,谁来练瑜伽就可以免费领一个垫子。为了免费的礼物,再加上妇女主任的劝导,一些人开始跟着卢文震一起锻炼身体。
改 变
说是号召练瑜伽,但卢文震自己也是个门外汉。他从网上看了大量的视频教程后发现,很多动作都不适合村里的老人:“首先要确保安全,不追求高难度体式。瑜伽只是名义,把大家组织起来锻炼身体才是目的。”
他从最简单的动作开始教起,任何动作都要先自己练熟,确保安全后再教给村民们。两三个月以后,很多人尝到了练瑜伽的甜头。
因为常年劳作,武启莲和老伴儿落下了腿疼胳膊疼的毛病。在武启莲老伴加入瑜伽队几个月后,这些毛病竟然好转了。在老伴的推荐下,武启莲也开始跟着练瑜伽:“后来看卢书记教得挺好,老汉身体也好了,我才去的。”
早上和傍晚各练一次瑜伽,现在已经成为武启莲的生活习惯。而因为瑜伽,她的老年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卢文震供图。赵占南 摄2016年底,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注意到了这群练瑜伽的老人。2017年,中国瑜伽官网称赞玉狗梁为“中国瑜伽第一村”。随之而来的,还有媒体的关注。
有电视台邀请村民们录节目,很多老人也因此走出村庄,开了眼界、见了世面。武启莲兴奋地告诉记者:“以前活了这么大都没去过城里。现在因为练了瑜伽去了十几个地方,高铁、火车、飞机都坐了个遍,连我儿子都没坐过飞机嘞。”
还有一件最让她骄傲的事——一手拉扯大的孙子也因为她练习瑜伽,娶上了媳妇:“他们在我直播间认识的。”
玉狗梁的变化,吸引了在外打工的村民回来建设家乡。新一届村委会的平均年龄不到50岁,他们都是玉狗梁的希望。
新任妇女主任孙俊仙自从去年回到玉狗梁后,每天都带领着老人们练习瑜伽:“早就知道玉狗梁火了,我也要回来出出力。”
2021年,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正式为玉狗梁颁发“中国健身瑜伽示范村”荣誉奖牌。玉狗梁的未来,似乎一片明朗。
困 局
铺天盖地的报道为玉狗梁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18年,也是玉狗梁丰收的一年。
那一年,村里引进了藜麦种植,建起了光伏电站,村民收入不断增加。卢文震介绍,光是靠种植藜麦,年人均增收可以达到1100多元。种植多的村民,年收入能达到近万元。
卢文震供图。赵占南 摄随着近几年的短视频热潮,互联网也成为一些村民增收的渠道之一。不过,发展的过程也遇到了困难。
村民的账号同质化比较严重,彼此存在竞争关系,自然难免摩擦,一度导致村里练瑜伽的人开始减少。
一辈子在田里劳作的老人们,也没有任何营销的概念,有些人甚至无法用普通话和直播间里的“家人们”沟通。加之近几年疫情的影响,卢文震想在村里搞旅游业的想法也暂时搁浅。
卢文震供图。赵占南 摄外界看似风光无限的玉狗梁,如今又一次站在了发展的十字路口。卢文震自己也不确定,流量什么时候会从玉狗梁褪去。当务之急,他想的是:“要尽快把玉狗梁的品牌做起来。”
其实早在2017年底,第一轮扶贫任务已经结束,卢文震的任期也即将结束。但那个时候玉狗梁的发展刚刚有了点起色,他不想走,村民们也想让他留下。这一干,又是3年。
在玉狗梁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卢文震和村里的老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村里有人家杀猪、盖房,大家都会叫卢文震去吃饭,吃完还要再塞给他一块肉。有时候练瑜伽看不见他的身影,村民们还会到处找他,给他送点土豆、莜面、萝卜丝。
卢文震供图。赵占南 摄久而久之,卢文震和村里的老人们形成了依赖,“我不敢离开他们,离开以后,他们就很牵挂。”
第二个任职期满后,1966年出生的卢文震也快到了退休的年龄。“玉狗梁还没完全发展起来,我也不甘心。”同家人商量后,他开始了在玉狗梁的第三个任期。这一次,他要在这儿结束工作生涯。
卢文震微信头像。卢文震的微信头像,是一株只有两片叶子、但却有着很长根茎的榆树苗。他说:“玉狗梁未来的路,也要像榆树苗一样,稳扎稳打地走。”
现在,卢文震想借着玉狗梁的品牌,开发一些文创产品。他把目光投向了漫山遍野的蒲公英。他希望蒲公英的种子,可以带着玉狗梁瑜伽老人的精神,落在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完)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