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岭深处“慢火车”的守护者******
【春运进行时】
光明日报记者 张士英 光明日报通讯员 刘 杨
深冬的内蒙古绰河源镇,寒风凛冽。
1月7日8时30分,气温降到零下27℃。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新绰源线路车间线路工王磊正和7名工友穿着厚重的羽绒大衣,脚上套着毡疙瘩,一字排开蹲在线路中心处理冻害。
位于大兴安岭中段的绰河源镇群山围绕,全年无霜期仅有90天,冬季最低气温可达零下40℃,由博克图镇至塔尔气镇的铁路线,每天通行一对公益“慢火车”,是大山深处近万名林业职工和家属走出大山的唯一一条铁路线。
今年春运,6239次“慢火车”迎来返乡高峰,而此时正是冻害发生最频繁的时段。
268处,这是近一个月以来,工队处理的冻害数量。“博林线周围地下水极为丰富,线路又在群山中穿行,冬季水遇低温结冰膨胀,就会导致基床不均匀隆起产生冻害,造成列车颠簸甚至影响行车安全。”今年是王磊在绰河源度过的第四个春运,虽然环境艰苦,但谈起自己的工作他特别自豪,“工区管辖范围内的冻害是普通线路的50倍以上,我们每天6点出发,争分夺秒地赶在列车通过前处理好,让返乡过年的旅客安全、平稳地乘坐列车。”
冬天的山区尤为寂静,撬棍与钢轨碰撞的响声在树林中越传越远,此时作业组已经持续蹲着作业1个多小时,大家的帽子、睫毛全都挂了霜。在队伍中间的王磊,刚开始蹲在线路中心,时间一长腰酸腿麻,他感觉上不来气,干脆跪在轨枕上。
“小磊,你去撒垫板,数量我写在轨枕上了。”工长解子学向王磊喊,处理冻害是个慢功夫,需要在轨底垫上一定厚度的橡胶垫板,使凹凸不平的线路变得平顺。长时间的下蹲,哪怕是从业多年的工长也有点吃不消。工长和工友轮流换下王磊,让他去干点轻活。
11时36分,对讲机传来6239次列车接近的消息,工队迅速清理现场、摆放扣件、复紧螺栓,仅一上午,就用光了500多个胶垫。一套工序结束后,工长解子学整个身子趴到钢轨上,耳朵和脸几乎贴到地面,眯着眼睛目测检查维修后的轨道平顺度,用道尺测量无误后这处冻害就算完活了。
工队下道接车后,也到了午休时间,拿出车间准备的韭菜鸡蛋和猪肉葱花馅饺子,王磊从麻袋中掏出几块垫板在积雪上压出一个座位,和工队围成一圈,有说有笑地吃起午饭。“等忙完春运,我就能回家吃我老妈包的饺子了。”王磊说,饭后他们还要赶到下一个养护线路。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10版)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